她曾经叛逆、迷失,她却开朗。从创作、音乐、舞蹈中,找到自己的未来曙光。
开始:
她在台湾出生,因为父亲经商失败以及父母的离异,6岁的时候和母亲及哥哥移居美国,开始一段属于自己的成长路程。
音乐:
由于对音乐的喜爱与天赋,她7岁开始学钢琴、10岁学长笛、12岁学大提琴、13岁跟随老师学唱歌、16岁因为自己的兴趣开始打鼓。尽管音乐的学习路程辛苦,却是他成长过程中最幸运的精神寄讬。
迷路的长笛:
她最想要得到一件属于自己的礼物,后来爸爸答应了,有了自己的长笛,这是她生命中最宝贵的纪念。由于美国的生活不顺心,随着妈妈的工作一再起伏,家也一次一次的迁动。有一回借住在妈妈友人的家中一个月,由于超过了时间,被友人赶出去,妈妈在情急之下,只好借住旅馆,一切的家具与私人物品则借放在承租的仓库中,时间一天天过去,早已过了租期。当再回去取件时,货品已经被卖的所剩无几,心爱的长笛,也早已经迷失在茫茫人海中,连询问都无处可寻了。妈妈告诉她:“失去的都已经失去,等以后再去找回来吧!”或许也只能这样了,这也许就是现实生活的无奈吧!
传统:
从六岁就开始写的日记,纪录着每一天发生的事情,虽然每天的记忆依旧清晰,但是写日记已经成为她生活的一部份,无可取代的一部份。她看起来或许不传统,却有着时下年轻人所没有的传统习性,写日记是其一;吃素是其二。在HIP HOP辫子头下的脑袋里,藏着叛逆却又开朗的想法,传统却又OPEN的行径,很多冲突的组合,在她身上却不擿触,这就是中西合并的她,18岁的叛逆乖女生。
学校生活:
“我平均每半年搬一次家,搬了11次家,换了4所学校…。”
她有一段年少轻狂且叛逆的岁月,由于生活动不稳定,让她每半年就得搬家一次,这样的迁移也影响学校的生活,她不想上学。因为一群死党的自我,让其他同学觉得他们是一群异类,活得自己、却遭到排挤。在这样的环境,她开始选择性上课,喜欢的课程,她会努力的上;不喜欢的课程,她就跟死党在操场排舞、或是在厕所玩牌,这样的日子让她受到学校的警告,让她的学校生活变的间断。
随着母亲的搬家,学校也一间一间的换,有些学校里的同学甚至问她要不要刺青,这并不是她想要的生活,最后再也忍不住跑回家,跟妈妈说:“我真的没有办法在学校上学!”,这段辍学的日子,只能在家里写歌,没有乐器、就凭自己记忆中的音符,写在纸上。这样的过程,却在妈妈的一句话:“你只要乖乖听话,我就会很开心!”,全然的改变,妈妈扮演着朋友的角色,而哥哥却对她有很大的影响。
从父母吵架时的保护;学校翘课后的斥责;筹措学费时的辛苦…。她看见哥哥对音乐的执着,加深音乐在他生命中的重要性,她从音乐里找到自己,从音乐里发泄情绪。她在音乐里长大。她从音乐里知道自己的幸福和理想。
比赛:
“那时候我靠着参加音乐比赛赚零用钱….。”
从小一直参加歌唱比赛,为兴趣、为奖金、也为生活。从歌唱比赛中得到的成就感对他是很深刻的体验与认同。
由于生活的艰辛,让哥哥在考上大学后频频辍学,她无能为力。却又更加巩固自己的信念,音乐的路是她的理想,长大即使是唱片行的老板,也是幸福。
爱情:
她没有谈过恋爱,她觉得爱情不是现在的必需品,她有Buddy Buddy的男生死党,却不渴望爱情的降临。问她什么样的男生是她喜欢的,爱音乐是首要的条件,负责任三个字从她口中讲出来,却也格外的深刻,总觉得她口中形容的浓眉、单眼皮的形象,像她哥哥,毕竟哥哥在她的生命中,是从不改变的精神慰藉…。
奇迹:
2001年因为爸爸的一句话,她创作了世界童子军大会的活动主题曲,也顺利的回台湾演唱这首生平第一次的创作,幸运受到很多制作人的青睐与欣赏。一段不怕生的现场演唱及舞蹈表演,为她赢得了一纸合约。
是一个生命的契机,实现了自己的坚持,她把拿到的第一笔签约金交给哥哥,让他顺利进入Berkelee音乐学院继续学业。她一直觉得自己很幸运,也许是一个音乐的奇迹。
一段话:
她说:“也许最好的和最坏的,都在我身上吧!”,紧接着的是一个晴天的笑容。
爱好:
语言:中、英、台
宗教:佛
学历:高中
嗜好:石头、和各类的头巾、帽子(数以百计);睡觉、看篮球
最喜爱的男演员:Will Smith
最喜爱的女演员:Jennifer Aniston
最喜欢的男歌手:Brian Mcknight、Babyface
最喜爱的歌手:Janet Jackson、Aaliyah、Destinys Child、Alicia Keys、孙燕姿、顺子
影类型:鬼片、喜剧